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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数民族简介----壮族简介  
快旅网 发布时间:2006-3-15 14:58:55 点击数: 来源:

 

族名

“壮”为该民族的自称。自称因地而异,有“布壮”、“布越”、“布依”、“布土”、“布沙”、“布曼”、“布傣”等。“布”,意为人。音译原来的汉字是“僮”、“撞”,含义不清,1965年在周恩来建议下改为“壮”。

人口及分布

截止1990年人口为1548.963万人。

主要分布在广西(占该族总人口的90%以上),主要聚居区在南宁、百色、河池、柳州四个地区。云南、广东、贵州、湖南亦有分布。

历史由来

壮族是中国岭南的土著民族。1958年发现的“柳江人”化石,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,距今5万年左右。可见早在5 万年前,壮族先民就广泛分布在广西一带。他们与布依、傣、侗、水、毛南等族同源于古代越人中的瓯越、骆越,后被称为乌浒、俚、僚、土。宋代时称憧人、撞丁。

语言文字

使用壮语,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。分南、北两大方言区,但语法结构、基本词汇基本相同。唐、宋时,曾借用汉字记壮音而使用过的“土俗字”。1955年政府为壮族创制了用拉丁字母拼音的壮文,并出版过书籍,1982年又对壮文作了修订,出版过壮文报纸、课本等。现在也使用汉字。

宗教文化

信仰多神,崇拜祖先,流行鸡卜。唐、宋以后,佛教、道教先后传入,建立了寺庙。1858年以后,天主教传入,1862年基督教教传入,但都未传开。各家都有神龛,敬奉祖先。不少地区有巫公、巫婆进行占卦等。

壮族民间文学丰富,有传统的歌舞和壮戏,“歌圩”是壮族人民对歌、赛歌的盛大集会。

习俗及社会

壮族为一夫一妻制家庭,早年有婚后“不落夫家”习俗,一般到二、三年后才住夫家。过去有断发纹身的习俗。认为这样可以得到神的保护。凿齿也曾是盛行的习俗。

过去还有“妇女生孩子,男人作月子”的习惯。即在女人分娩3天后,丈夫抱着婴儿作月子,产妇下床侍候他。

壮族服装,大部分和汉族相同,但还有许多地方保存着自己民族服装的特点。多住“干栏”式房屋。

具有民族特色的节日有“中元节”、“牛魂节”、“吃立节”。

壮族主要从事农业,新中国成立前封建地主经济已相当发展,生产水平与当地汉族大体相近,并有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和成份。农产品有水稻、玉米、薯类等。果品丰富,森林覆盖面广,盛产柳州杉、银杉、樟木等名贵木材,三七、蛤蚧、茴油是驰名中外的特产。沿海盛产各种名贵海产,尤以“南珠”闻名。

壮族地区是世界著名的岩溶地区,在石山里有众多奇特瑰丽的岩洞和地下河流。这种地形构成了名胜景色。

新中国成立后,建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、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和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。

 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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