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价税
进口一些农产品如粮食、牛奶、糖、水果、蔬菜等时,由于世界市场上的价格大大低于欧共体价格,如果进口商低价售出,会严重冲击欧共体同类商品的市场;如果同价抛出,又能获得巨额利润.因此,欧共体对这类进口商品征收一种"差价税",意即以此降低进口商转手的利润. 欧共体提出的主要理由是,以此防止世界市场上同类商品价格的巨大波动给欧共体带来冲击.但实际上无论世界市场上怎么波动,这些商品的价格总是大大低于欧共体价格,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进口关税.
进口上述商品时,或者以"差价税"取代关税,或在征收关税的基础上加收"差价税"."差 价税"一般以100公斤自重为基本核算单位,在有些情况下也根据关税税值算.这些税率是不断的变化的,在每一批进口之前算出.
关于税收问题,介绍一些注意事项.
(1)进口增值税.进口商进口商品一般需付15%的进口增值税,有的商品为7%的优惠税率. 和德国国内的增值税一样,向税务局申报后这笔税是可以退回的.但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:有许多商品是以其它货币计价的(比如美元、日元).为了统一计税,德国联邦财政部每月公布一次销售税折算汇率,进口商按此汇率以马克纳税.这一折算汇率可随时向银行、税务局或海关了解.
(2)出口增值税.德国出口采用零税制,商品可全部退税.出口商要退税必须填写一份出口证明,表明商品确实出境,表上要写明商业通用的商品名称、出口商品的量、出口的地点和日期.这个出口证明可向海关索取.如果出口由一家承运公司代表,就应以一份托运材料来证明确系出口,比如一份托运单、海运提货单、邮政提货单等.其它商业通用的书面单据也行,只要能确实证明货物已离境.
(3)消费税.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对象征收的一种税.在德国境内,烧酒、啤酒、烟草制品、石油制品、咖啡、发光材料、盐、汽酒、茶叶和糖是带消费税的.出口时,消费税和销售税一样可以退,或者在生产这类出口商品时就免税.有关规定很复杂,可向海关查询.